2011.04.26/光华日报
(吉隆坡26日讯) 赵明福命案此案查案官今天在皇委会听证会供证时指出,没有证据显示雪州行政议员兼史里肯邦安州议员欧阳捍华涉及滥用拨款。
皇委会第50证人,即反贪会高级执法官员阿末沙菲今早在皇委会事务官阿旺阿玛达再也引导下,这么指出。
阿末沙菲是在赵明福命案后,即2009年8月27日接手调查这宗州议员滥用拨款案。
阿末沙菲表示,雪州反贪会在赵明福手提电脑寻获的4份发票及另外4项活动计划,所有工程及计划皆已落实,其中计划部分更是依照注明的细则完成。
阿末沙菲透露,他是在接手此案后,为相关工程其承包商李维荣录取口供,后者透露行动党沙登阿曼支会及赵明福在其中2项工程所领取的款额是本身预先垫付的头期。
阿末沙菲指出,其调查发现没有证据显示欧阳捍华违反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
根据该法令第18条文,任何人透过其代理意图获取本金便抵触此法令。
欧阳捍华较后也在面子书上回应,并高呼经过两年的等待,反贪会终于还他的清白。
“还我清白!等了将近两年,正义终于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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