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9/光华日报
(吉隆坡9日讯)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指马华一方面发表“不入阁论”,另一方面却不支持村长选举,等同自相矛盾,也体现出该党至今仍眷恋官位。
他今日接受本报电访时,针对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部长兼马华副总会长拿督威拉曹智雄,昨日指雪州政府举行村长选举违反联邦宪法一事,如是回应。
他说,曹智雄的言论已表示出他不支持人民选举的精神,也彰显与马华的“不入阁论”自相矛盾。
“从他(曹智雄)的谈话中可看出,马华仍然眷恋官位,这与‘不入阁论’是自相矛盾,如果他们支持的话,就应该主动提出修改宪法。”
他表示,马华有可能是担忧经过民选后,其党员或将会失去当官的机会,而不支持村长选举。
他指出,联邦宪法主要规定县、市议员必须是通过委任方式进行,惟并没有提及村长人选不能通过选举进行。
“以前村长是由政党委任的,现在是交回给人民自己选出人选,最后还是需要回到由州政府作出委任的程序,才能生效。”
雪州政府将分别在仁嘉隆新村、吉胆岛新村和班达马兰新村举行村长选举,仁嘉隆新村将在7月24日率先进行提名,并在7月31日投票;吉胆岛提名日则落在7月31日,8月7日投票;而班达马兰则是8月7日提名,8月14日投票。
郑懿铭:村长选举属法律灰色地带
郑懿铭律师表示,站在法律角度而言,有关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指出联邦宪法中没有规定不可举行村长选举一说,乃属灰色地带且具争议性。
他说,国家最高法律制度依序是联邦宪法、由联邦政府通过国会制定的法令及州政府法令,州政府也有一定的权限,惟也不能乖离宪法与联邦法令。
“宪法中没有提到的,不代表可以或不可以举办,就如交通灯前没有竖立可U转的牌子,驾驶人士是否可以在那里U转的道理一样。”
他认为,各政党领袖与其为违宪不违宪一事争论,倒不如着力提高小市民生活收入,同时也提升人民生活素质,让人民生活有保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